互助福利金申請辦法


高雄市廚師職業工會互助福利金申請辦法與規定

旨:為慰問本會會員因傷病住院、生育及本人結婚誌賀或本人及其家屬死亡奠儀等..特訂本辦法。
第一條:凡本會會員,入會滿一年(退會再入會者、年資重新計算)且無積欠本會任何費用者,符合申請標準皆可提出申請。
第二條:本互助福利金經費由本會常年會費收入提撥專款辦理、凡符合申請要件者、皆可申辦。
第三條:申請條件標準與給付金額如下:

 

   類   別   條 件          應  具  證  件   金  額
 
會員住院
 
須住院
滿四日起
  1. 診斷書
  2. 申請書
  3. 印章、會員證
  4. 同一事故傷病限申請一次(同一年度)
 
500 元
  會員結婚  
本人
  1. 喜帖或謄本、須有結婚登記
  2. 申請書
  3. 印章
 
1000 元
  會員生育 比照勞保之規定。
(限女性)
  1. 限會員本人申請
  2. 出生證明、印章、申請書
 
600 元
會員死亡  
本人
  1.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
  2. 申請書、印章
  3. 申請人須法定配偶或子女
 
1000 元
本人家屬死亡 限父母、
子女
  1. 訃文
  2. 申請書
  3. 限法定之父母及子女
 
花圈、輓聯

 


第四條:本項給付一經審查通過,將另行通知發放。
第五條: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受權理、監事會,得隨時修改之。
第六條:本辦法經理、監事會及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第七條:各項給付申請期限自發生日起一年內申請,逾期者不再受理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