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病給付


【 普通傷害 】


請領要件:
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%

請領說明:
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給付以六個月為限,但傷病前加保年資已滿一年者,增加給付六個月

所需文件:
傷病診斷書正本、被保險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、會員證 
◎ 傷病給付申請書 【下載】
◎ 傷病給付金額 【試算】

資料來源: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傷病給付簡介
 請領資格   /  給付標準   /  請領手續   /  給付核發   /  單位電話


 

【 職業傷害 】


請領要件:
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%-70%

請領說明:
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%,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,如經過 1年尚未痊癒者,減為50%,但以一年為限,前後合計共發給2年

所需文件:
傷病診斷書正本、被保險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、會員証、事故相關證明書(職業傷害適用) 
◎ 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【下載】
◎ 被保險人上下班、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【下載】 
◎ 
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【下載】

資料來源: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職災醫療給付簡介
請領資格   /  給付標準   /  請領手續:1.應備書件 2.注意事項 / 單位電話